中共湘潭市统计局党组 关于印发《湘潭市统计局2020年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 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潭市湘潭市统计局 xttj.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0-08-14 08:54

潭统党〔2020〕  号

中共湘潭市统计局党组

关于印发《湘潭市统计局2020年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单位:

《湘潭市统计局2020年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湘潭市统计局2020年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实施方案

中共湘潭市统计局党组

2020年4月24日

附件

湘潭市统计局2020年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实施

方  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大力推进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湖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湘办发〔2004〕16号)、《湖南省文明家庭评选和管理办法》(湘文明委〔2016〕12号)及《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测评细则》精神,按照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严格依法统计为主线,以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为目标,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力推进局机关组织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统计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履行统计服务、统计监督和统计咨询工作职能,着力打造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加快推进湘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伟人故里、大美湘潭”,奋力开启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贡献统计力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树立统计部门“爱岗敬业、文明守纪、廉洁高效、依法统计”的行业新风,充分展示统计人“无私奉献、奋力拼搏、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不断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塑造部门良好形象,争创群众满意机关。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学习生活健康文明。领导班子坚强团结、决策民主、清正廉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团结协作,勤政务实,作风朴实,为民办实事;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问题;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具备较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扎实开展学习型单位建设,制定学习型单位建设读书学习活动方案,明确促进个人文化修养和业务技能提高的必读书目,组织读书学习交流活动,开展读书心得交流或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在全局上下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干部职工生活方式健康文明,无封建迷信、聚众赌博、婚丧事大操大办现象,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群众性科普、文体活动。经常开展全员文化、科普知识培训,形成全员终身学习的良好风尚。坚持每天两次工间操,各种群众文体活动开展经常。

(二)思想教育深入细致、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思想道德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干部职工理想信念坚定,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组织开展诚信教育扎实有效、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行为准则,人人争做文明湘潭人,有良好的文明风尚和整体形象。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落实,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无“法轮功”邪教组织和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单位内部治安状况好,消防、防盗设施齐全,无刑事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

(三)业务工作实绩显著、内外环境整洁优美。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统计服务职能,在服务湘潭经济发展、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中发挥积极作用。各项统计业务工作继续保持在全省先进行列,廉洁高效、诚信统计、依法统计、文明执法要求落到实处;热情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群众办事满意率95%以上。财务公开、诚信纳税、审计结论无重大问题。内外环境清洁整齐,办公环境美化舒适,无脏、乱、差现象,地面干净、墙壁整洁,禁烟区内无吸烟者,厕所整洁、无异味,各类物品摆放陈列整齐有序。对照省级文明单位标准,年内对局机关内外环境硬件设施进行一次更新改造。后勤管理规范有序,严格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机关建设。

(四)深化文明创建工作,拓展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深化拓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参与我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各项工作。积极参与联点共建活动,持续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确保帮扶共建活动取得实效。扎实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家族、家教、家风为重点,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主题活动,发挥党员干部在家庭、家风建设方面的示范作用,大力宣传家庭文明建设的典型经验,重点推出一批孝老爱亲正面典型,评选出我局文明家庭并进行表彰。积极开展“文明科室”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精神面貌,积极倡导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全面优化我局机关整体的文明环境。积极参加网络、手机文明传播行动,充分利用好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牌、统计文化长廊、横幅等载体和局统计信息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网上和手机文明风尚传播,不浏览不健康的网站网页,不制造、不传播网络有害信息。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景泉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江南屏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书记江南屏兼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范小峰任办公室副主任,局机关其他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下设四个组,分别为综合组、宣传后勤保障组、文体活动组及志愿服务组。综合组组长由范小峰兼任,负责总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考核、综合协调和工作责任、措施的落实;宣传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局办公室主任黄启洪担任,负责全局文明创建工作的宣传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文体活动组组长由局工会主席张海斌担任,负责组织开展各项文娱体育活动和文明科室、文明家庭评选等工作;志愿服务组组长由局团支部书记刘佳担任,负责志愿服务等活动的组织与开展。

四、创建措施

紧扣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的内涵和实质,紧密联系实际,开展多种形式和各项内容的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和文明科室评选活动,积极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把每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宣传,形成氛围。4月份,召开全局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专题会议和动员部署会,贯彻落实好全市文明创建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开展经常性的文明创建工作宣传教育,使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开展“人人争做文明湘潭人”活动,做到明确目标,增强信心,营造全局干部职工主动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统计法规宣传教育,结合普法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意识的宣传教育,有计划地组织法律法规的学习,着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立足实际,发挥优势和特点,不断丰富创建内容。组织开展效果明显的创建活动,按照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要求,推进“道德讲堂”规范化建设,打造运行规范、成效明显的道德讲堂。全年开展4次道德讲堂活动,内容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形成“尊道德、学道德、做道德”的共识,推动“知行合一”的道德实践,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打造一支品行正、业务精、作风实、社会公认、群众满意的政府统计队伍,自觉成为道德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三)全面建设,优化服务。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不断规范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全面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行政,文明办公。树立正气,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并执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坚持优质服务,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为基层、为群众、为社会提供统计优质服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大力支持和丰富各种活动小组的内容,强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丰富全局干部职工思想文化生活,增强干部职工凝聚力和团队精神。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之一,是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文明素质的重要载体,是促进“五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确保我局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全局干部职工一定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做到“人人参与、个个行动”,实现党组全面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单位齐抓共创、干部职工同心协力的良好创建局面。

(二)明确责任,务求实效。实现创建工作目标,重点在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湘潭市统计局2020年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的任务分工,结合自身工作和业务实际,周密谋划、充分准备,制定好工作方案,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围绕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的各项工作目标和措施,密切配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的工作,积极引导全体工作人员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形成互联互动的浓厚创建氛围,努力推进机关管理和统计业务工作的融合发展,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促与检查。局机关党委要对局机关各单位的日常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将作为文明科室和干部职工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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